上海颁发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具有“自主评价权
12月23日上海向首批考核合格的企业员工代表颁发了上海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这标志着上海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用人单位自主评价、政府部门指导监管的技能人才评价模式逐步确立。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是国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由经备案认可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本单位职工的技能水平进行“自主评价”。评价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放管服”改革以及国家试点工作要求,今年7月,上海市研究制定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国家相关要求,配套相关政策。9月,经自愿申报、技术评估,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了上汽集团等47家用人单位作为本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并按要求完成了备案管理。
这些企业中,央企驻沪分支机构22家、市属企业14家、行业协会11家。截至目前,中海油上海分公司、上汽集团、申通地铁集团、城投集团、燃气行业协会等5家试点单位的208名职工已相继完成首批认定工作,其中有142人获得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涉及石油开采工(海洋油气操作工)、汽车生产线操作工(汽车焊装生产线操作工)、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城市轨道交通站务员)、污水处理工(污泥处理工)、燃气供应服务员等11个评价项目。
据上海市人社局方面透露,未来企业自主评价将进行“扩面、提速、高质量推进”。一方面,不断扩大评价项目、评价对象覆盖面,加快工作推进速度,让更多的技能人才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政策红利。另一方面,要完善工作制度,优化操作流程,确保证书含金量和权威性。三是要建立制度,长效推进。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薪酬激励措施,将评价与使用、激励相衔接,使技能等级证书与福利待遇、岗位薪酬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