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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各合作机构证书申报流程的通知
各考评处、管理办公室、培训基地:
为进一步提高各考评处、管理办公室、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合作机构)的培训质量、加强对学员水平能力的考核,专业人才职业技能考评网(以下简称委员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各合作机构证书申报流程中培训证明及考试证明作出如下调整要求:
1、使用委员会在线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的学员,由学员所属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及培训过程证明,通过钉钉“机构证书制作”审批,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考试证明”一栏。
2、对于机构自行组织线下考试的学员,申请证书当批次学员的考试试卷做好备案存档,在申报证书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培训证明(见附件一),并通过钉钉“机构证书制作”审批,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考试证明”一栏。
请各合作机构知晓且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专业人才职业技能考评网
2018年4月18日